2017年12月28日,自治区综治办、卫生计生委、司法厅、公安厅和监管局联合下发内综治办〔2017〕42号文件,对其在2017年全区范围内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院进行了表彰。我院被授予2016-2017年度“平安医院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市卫计委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整合力量、细化措施、科学管理,积极开展医院深度合作,形成多科室齐抓共管、协调创建“平安医院”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实现了医院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据悉,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我院工作成效获得广泛好评,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成文发送给各盟市,鼓励大家学习借鉴其创建平安医院的典型经验。
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从患者角度出发,想患者所想,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护航一方百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