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结核病医院(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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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07 10:16   浏览次数: 229次   字号:[

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培训形式与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对各级各类在职、在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医疗卫生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水平、拓展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的职业终身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灵活多样,以网上继教、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及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继教项目为主。科教科将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审核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公布,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参加,授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组织管理与领导
    继续医学教育由科教科组织管理,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年度计划。
    科教科组织对继续医学教育课题及项目进行申报。
科教科对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根据卫计委文件规定,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达标情况做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乡医聘任、执业再注册、医师定期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奖惩管理
1、全院职工继续医学教育不达标每年每人扣罚500元。
2、副高级及以上人员每年需至少申报1个项目,未申报者每年从薪级工资中扣除1000元,连续两年不能发挥高级职称继教作用的停发一年薪级工资或降级发放。
3、申报继教项目通过审核按下表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
国家级 2000元/项
自治区级 300元/项
市(院)级 100元/项
 

二、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制度

(一)继续教育证书由人事局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继续教育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记录和证明,是考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情况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证书所记载的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备申报材料。
(二)继续教育证书发放要求:
1、发放对象为全院在职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一册。
2、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管使用。
3、继续教育证书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个人提出申请,科教科负责补发。
4、继续教育证书全部登记签满后,由科教科更换。

三、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制度

(一)验证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为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在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药师、技师、检验师及其他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教学分制
呼伦贝尔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公需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按照人社部门的统一学习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学时标准执行。专业科目(即继续医学教育)包括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按照卫生计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学分标准执行。
继续医学教育(即专业科目)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1、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年须达到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5分(含专业必修项目5学分);Ⅱ类学分至少10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级甲等医院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连续三年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Ⅰ类学分总数须达到2分以上。
呼伦贝尔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分的授予和登记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三)学分获得途径 
 Ⅰ类学分获得途径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
4、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学术活动;
5、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相关活动;
6、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专业必修项目。
Ⅱ类学分获得途径:
1、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在国(境)内举办的盟市级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术会议;
3、呼伦贝尔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盟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进行的医疗卫生突发应急培训项目;
5、获得盟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6、参与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盟市级及以上卫生科研项目;
7、医疗卫生机构在单位或科室内部组织举办的涉及医学相关专业的学术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操作示教、手术示范和技能培训等活动;
8、参加援外医疗任务;到国外或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培训;赴老少边穷地区或下级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带教;
9、参加成人学历(学位)教育;
10、自学由全国、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书刊、音像等学习资料;
11、以自学形式对医学相关专业内容进行有计划、有考核的学习;
12、由国家、自治区级出版社出版医学学术著作;
13、在正规医学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4、参加并撰写医学专题调研报告、卫生业务考察报告。
(四)授分规则
Ⅰ类学分授分规则:
1、国家、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3学时授予Ⅰ类学分1分,主讲人每1学时授予Ⅰ类学分2分;单一项目授分上限为Ⅰ类学分10分,每天最多授予Ⅰ类学分2分;
2、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3学时授予Ⅰ类学分1分;单一项目授分上限为Ⅰ类学分5分;
3、经所在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每次授予Ⅰ类学分3分;
4、自治区专业必修项目是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的必要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每3学时授予Ⅰ类学分1分;
5、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学术活动、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活动,按照同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授予的Ⅰ类学分分值进行授分;
6、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获得Ⅰ类学分的上限为2分;
Ⅱ类学分授分规则:
1、盟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盟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突发应急培训项目和医学相关专业学术会议,每6学时授予Ⅱ类学分1分;单一项目授分上限为Ⅱ类学分10分,每天最多授予Ⅱ类学分1分;
2、呼伦贝尔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6学时授予Ⅱ类学分1分;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获得的Ⅱ类学分不超过5分;
3、医疗卫生机构在单位或科室内部组织举办的学术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操作示教、手术示范和技能培训等活动,每次授予主讲人Ⅱ类学分2分、授予参加者Ⅱ类学分1分;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通过各类院内集体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Ⅱ类学分不超过5分;
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Ⅱ类学分1分;
5、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Ⅱ类学分1分;
6、撰写医学专题调研报告、卫生业务考察报告,每3000字授予Ⅱ类学分1分;
7、按照制定的自学计划,自学并撰写综述或笔记,每2000字授予Ⅱ类学分1分;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通过自学方式获得的Ⅱ类学分不超过5分;
8、参加非脱产成人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课程考核合格授予Ⅱ类学分2分;
9、在正规医学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照以下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刊物类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非商业类国外刊物 5学分 5学分 5学分
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国家级刊物 3学分 2学分 2学分
省级刊物 2学分 1学分 1学分
10、已批准或获奖的科研项目,在立项或获奖当年按照以下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
国家级课题 10学分 9学分 8学分 7学分 6学分
自治区级课题 8学分 7学分 6学分 5学分 4学分
盟市级课题 6学分 5学分 4学分 3学分 2学分
单位课题 3学分 2学分 1学分 1学分 1学分
11、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天获得Ⅱ类学分的上限为1分。
(五)经科教科批准,专业必修项目考核合格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
1、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各项培训考核并全部通过;
2、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或国外进修培训6个月以上;
3、参加援外医疗任务6个月以上;援外时间超过1年的,可免修自治区专业必修项目;
4、赴老少边穷地区或下级医疗卫生单位支援或带教3个月以上;
5、参加脱产成人学历(学位)教育6个月以上;
6、休病假、产假且在同一年度休假时间累计满6个月以上。
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述活动但不足规定时间的,每月授予Ⅱ类学分3分,可重复累计;计算规定时间存在跨年度情况的,以其结束进修学习、支援带教和各类假期的时间为准,认定达标年度。
(六)授分方式
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获的各类学分由科教科或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负责录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由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权限进行学分审查、核定后予以授分。
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自治区内举办的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集体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通过在现场扫描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生成的项目二维码在系统内予以自动记分。
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科教科批准参加外省市举办的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需提供下列至少2项佐证材料方可予以记分:
1、会议通知或邀请函;
2、所在单位派出证明或差旅费凭证复印件;
3、完整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培训课时、学分级别及学分数的学分证书
外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分授予与实际举办情况或与内蒙古自治区学分授予标准不符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七)验证办法
验证工作由卫生局及人事局每年进行一次,由科教科统一审核送验,验证时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所记载的学分完成情况,对完成规定要求和学分任务的,加盖卫生局和人事局验证专用章。
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审验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继续医学教育人员花名册;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呼伦贝尔市公共课程成绩单;
4、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表格。